一、所有报考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提交检测日期为2021年10月17日及以后的核酸检测纸质报告,且检测结果为阴性;
2.须注册健康码,且招录工作期间持有健康码是绿色;
3.须保证在报考前21天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境外旅居史;
4.不在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期间。
二、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参加考试相关工作时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三、考生应按招录工作相关要求,提前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等防护物资,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四、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不限湖北省),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生报考时须提供14天行程轨迹(打印行程码),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或登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六、考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七、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考试期间、考后离场和其他人员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九、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注意饮食卫生。
十、请参加面试考生主动关注湖北省和报考地所在市(州)、县防控规定,提前申请健康码信息,自行了解宾馆酒店入住、乘坐公共交通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考试。
十一、请考生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须知事项,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人承诺:已认真阅读以上考生疫情防控须知,所有事项均已知悉,本人将自觉遵守以上要求、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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