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1年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辅警150人
发布时间:2021-08-25 10:03:57

根据工作需要,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警务辅助人员15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服从组织分配和安排;

4、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强;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口吃、重听、色觉异常、纹身、重度平跖足和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6、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过于肥胖或者消瘦者不予聘用,肥胖的认定标准:体重指数大于或等于28;消瘦的认定标准:体重指数小于或等于18(体重指数计算方式:BMI=体重kg÷身高m*m。例如身高1.6m、体重50kg,其体重指数是BMI=50÷1.6²=19.53);

7、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二)岗位条件

1、该岗位主要安排到拘留所、看守所、派出所等单位工作,因岗位特殊性,该岗位以男性为主;

2、年龄20周岁至30周岁以下(2001年8月24日至1991年8月23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学历至高中(含中专);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有国家认证技术职称、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泄漏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3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5、涉嫌犯罪的;曾因违法犯罪被予以刑事处罚,或者刑事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非因违纪违规,从公安机关辅警岗位辞职不满3年的;

8、国家、省、市规定其他不适合从辅警工作的;

9、现役军人、非应届在校学生。

三、薪酬待遇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扣除“五险一金”后人均月工资待遇3600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在线报名:请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点击“招聘公告”页面,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点击“立即申请职位”,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并在创建简历首页的上传附件处“点击上传”,添加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身份证、学历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岗位所需资料)。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审核环节,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提醒:未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确认及提交资料的应聘人员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考核

考核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拟聘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增加新冠肺炎核酸、血清检测等项目,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项目体检者均不予录用。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有纹身的,不予聘用)。

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因本人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岗前培训、体能测试

拟聘用人员须集中参加岗前培训,期间考核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规则》进行。培训期间应认真刻苦学习,积极配合培训工作;培训考核合格者,进入试用期;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管理

经培训合格后,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期间,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简章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其微信公众号“武汉掌上人才”进行发布,以上网站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在考核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等程序。

5、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6、咨询电话:027-83357989、027-83357908。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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