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1年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省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3 11:48:58

  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为认真做好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我校2021年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综合能力;

  (三)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专任教师类岗位分组采用教学试讲及专业技能操作(岗位综合素质测查、专业水平测试(笔试))等方式进行;

  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校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试题结构

  1、教师类岗位面试分三大组:A组教师类岗位和B组教师类岗位、C组教师类岗位。

  2、A组教师类岗位:包含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1004)、计算机软件专业(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1005)、电子商务专业(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1002)等3个专任教师岗位。

  A组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教学试讲(无学生)和专业技能操作方式。其中试讲分数占比为  50  %(满分50分);技能操作分数占比为  50  %(满分50分)。

  A组教师类岗位面试时间:教学试讲15分钟,技能操作时间40分钟,试讲与技能操作分别计时。

  A组教师类专业技能操作试题主要测查考生岗位专业水平及动手操作能力。报考同岗位考生采取相同技能操作试题,考生先分别试讲,然后同时进行技能操作。

  3、B组教师类岗位:包含思政教育专业(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1008)、思政教育免笔试专业(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1009)、制浆造纸专业(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1006)、体育学专业(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1007)等4个专任教师岗位。

  B组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教学试讲(无学生)和岗位综合素质测查回答问题的方式。其中试讲分数占比为  60  %(满分60分);回答问题分数占比为  40  %(满分40分)。

  B组教师类岗位面试时间:教学试讲15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试讲与回答问题分别计时。

  B组教师类岗位考生岗位综合素质测查回答问题,主要测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对职业或专业知识的了解程度。考生先试讲,再回答问题。报考同岗位考生测查相同问题。

  4、C组教师类岗位:包含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1001)1个专任教师岗位。

  C组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教学试讲(无学生)和专业测试(笔试)的方式,其中试讲分数占比为 50  %(满分50分)。专业测试(笔试)分数占比为50 %(满分50分)。

  C组教师类岗位面试时间:教学试讲15分钟,专业测试(笔试)时间为90分钟,试讲与专业测试(笔试)分别计时。

  C组教师类岗位专业测试(笔试)主要测评职位所需专业能力。报考C组教师类岗位所有考生先进行试讲,然后于规定的时间统一参加专业测试(笔试)。试讲及专业测试(笔试)均现场评分。

  5、面试前在公告中向考生公布专任教师类岗位教学试讲内容,让考生充分准备。教学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无学生)方式进行,须由考生自行准备PPT等课件,课件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工作单位等影响公平的个人信息,同时要求考生在黑板上进行适当的板书(不少于30个汉字)。

  6、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1010)、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1011)、辅导员(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10012)、校医(岗位代码42000102101921013)等4个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回答问题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此类4个岗位面试时间均为15分钟。

  此类4个岗位面试主要测查考生的岗位能力和水平,突出岗位适应性和胜任力。问题分AB两套题,同考室报考同一岗位第一位考生抽取一套题(共计3小题)回答问题后,后面报考同岗位考生不再抽题,统一回答同样的问题。

  (二)教师类岗位面试内容(见附件一)

  三、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事先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面试考生必须按照公告面试时间提前40分钟(上午考生必须于7:50前,下午考生必须于12:50前)入闱封闭管理,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由侯考考务负责人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未按规定的时间到达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计时;

  (四)面试时间按上述不同专业岗位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离规定时间还差1分钟时计时员应提醒考生,到规定时间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面试;

  (五)考生面试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C类教师岗位建筑工程管理专任教师专业测试(笔试)环节现场评分,由考官阅卷并直接计算考生测试得分。

  (六)除C类教师岗位建筑工程管理专任教师专业测试(笔试)环节直接阅卷计算考生得分考生签字确认外,各教学试讲及答问(技能操作)环节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该项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一般采用隔位报分,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

  五、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师德师风是教师引进、岗位聘用等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在公开招聘面试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面试成绩不合格。

  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最终面试分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阶段。

  六、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1年7月31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进行面试。面试考生必须按照公告面试时间提前40分钟(上午考生必须于7:50前,下午考生必须于12:50前)入闱封闭管理。面试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安排见附件二。

  主考室面试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东二路5号,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教学楼七楼。

  分考室面试地点:分设在2个实践操作室。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九、面试疫情防控

  (一)考生报到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

  (二)考生在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面试答题期间,考生应与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对体温超出37.3℃的考生在备用隔离候考室观察候考,作为报考职位最后一个面试者,在备用视频面试考场面试。

  (三)考生要自觉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应主动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遵守现场防疫守则,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并主动出示健康绿码方可进入面试现场。不服从学校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面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bliti.com/)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人事处)027--87156394   027-87137238

  监督举报电话: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27—87156311

  十一、其它事项

  其它具体工作要求参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公告》、《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一:教师类岗位面试内容

  附件二:面试具体安排

  附件三:面试考生名单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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