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1年武汉市江夏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公告(500人)
发布时间:2021-07-20 16:55:22

  武汉市江夏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着力构建多途径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500名,参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流程,根据武汉市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相关精神及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

  本次江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500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武汉市江夏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1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

  2.年龄:专科、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等级: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乙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②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申报与教师资格证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岗位。具体见《武汉市江夏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现役军人, 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6.在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9.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7月20日,在湖北人才网(http://www.jobhb.com/)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1年7月21日9:00至7月25日中午12:00登录湖北人才网(http://www.jobhb.com/)首页的“江夏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公告”进入专题页面,点击“网上报名”,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用。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尚未通过审查和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7月25日中午12:00以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考试报名期间,考生可在“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页面点击“查看报名人数”端口进入查看各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出现临近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员众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审核不通过人员无法改报的情况。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7月22日中午12:00至7月25日24:00登录湖北人才网(http://www.jobhb.com/)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3.免笔试资格认定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可免笔试。免笔试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认定。

  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7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206室

  联系电话:027-81820014

  审核所需资料:《武汉市江夏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考试报名表》、《武汉市江夏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免笔试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所有证书须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未按时参加免笔试资格认定的,视同放弃免笔试资格。通过免笔试资格认定的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的比例,面试成绩即为个人综合成绩。

  4.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湖北人才网(http://zpks.hbhr.com.cn/)进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栏目“网上缴费”窗口(请使用电脑登陆),登录报名系统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中午12:00至7月26日中午12:00,7月26日中午12: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岗位调整。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比例不达3:1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教育局提出申请,报区人社局备案后,公布岗位调整计划。对已报考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教育局征求其本人意见,可重新选择一次报考岗位或放弃报考申请退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湖北人才网(http://www.jobhb.com/)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2科,即《师范通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师范通识》占6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占40%。

  应聘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中性笔和2B铅笔,最迟应在开考后30分钟内(以进入考点警戒线时间为准)进入考场。迟到或缺失准考证、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考场。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适时在湖北人才网(http://www.jobhb.com/)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是否入围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资料以通知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江夏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

  (六)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资格复审后,依照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湖北人才网(http://www.jobhb.com/)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考核内容: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教育教学实际综合应用能力。

  5.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最低分数线(含60分),则可以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七)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所招聘岗位有免笔试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按照其面试成绩计入综合成绩。

  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中的《师范通识》成绩优先排名。

  (八)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统一使用《江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体检表》。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核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表上应有2人以上签署,提出明确的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完成体检和考核程序后,按照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1 : 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将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5天。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办理就业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者,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办理人事代理就业手续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面证明、辞职批复等。

  五、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

  1.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按人事代理、合同聘用方式共同管理。合同制教师被正式录用后,区人社部门负责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负责管理人事档案、档案工资调整、认定身份工龄、办理流动手续等与人事管理工作相关的服务。区教育局负责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负责合同聘用教师工资发放、岗位聘用、继续教育、职称评定、年度考核、评选表彰等日常工作管理。

  2.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由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用人学校未与其续签聘用合同的,合同终止劳务关系则自动解除。

  3.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学校负责,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学校可依法依规予以辞退;合同制教师如在聘期内攻读全日制学历学位,需解除聘用合同。

  4.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后辞职或被学校辞退后,区教育局须报区编办、区人社、区财政部门备案。

  六、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待遇

  1.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实行工资定额制(按人均9.5万元/年标准核定),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其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标准按7.5万元/人*年标准核定(含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实行按月发放;其奖励性工资按2万元/人*年标准核定,由用人学校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实行按年度考核发放,具体考核发放办法由用人学校制定。

  2.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在聘用期间由用人学校依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学校从合同制教师工资总额中代为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学校从个人基本工资中扣缴。

  3.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正常的工资调整和绩效奖励工资调整机制,具体调整办法由区人社局根据相关政策制定。

  4.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职称晋升由区人社局纳入同类公办教师进行管理,但与公办教师实行分类运行的管理办法。

  5.用人学校执行的国家规定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同样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

  七、补充说明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因所填电话有误或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具体防控安排由湖北省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专门制定。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将实行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需提前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附件3),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如实填写考前28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并签名(捺手印)确认。考生如涉及《个人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中2至10项所列情形,应当按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并于招聘活动当天入场时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配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无星号标记,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如发现异常的,将按有关防控措施处理。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五)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六)江夏区原已录用的中小学合同制教师、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派遣手续;

  3.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任一环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及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能聘用的。

  (八)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各环节的通知,将通过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及其微信公众号“湖北省人才市场”进行发布,以上网站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网站、邮件或短信散布的关于培训等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政策咨询:027-81820014

  网络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7-50728791、50728793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武汉市江夏区人社局和江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武汉市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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